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
2024-01-19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领域新业态创新成果保护的具体部署,此次审查指南的修改强化了对新领域新业态相关发明创造的保护,积极回应了创新主体对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审查规则的诉求,有助于解决审查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审查基准,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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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一般规定
2024-01-19
2023年12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下称审查指南),对于发明实质审查部分一般规定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涉及与新修改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联动性修改,包括完善遗传资源的定义、增加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相关规定等;二是,涉及审查规则优化的完善性修改,包括增加妨害公共利益的例举情形、统一背景技术中引用中外专利文件的要求、强化对权利要求不支持充分说理的要求、完善创造性“三步法”有关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公知常识证据类型的相关规定、明确再次公开情形下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的审查规则等;三是,适应新领域新业态发展、回应创新主体诉求的适应性修改,包括完善智能医疗领域疾病诊断方法的审查规则、明确互联网证据的认定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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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期限的补偿
2024-01-19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明确了专利权期限计算的起点和终点,但并不意味着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就能获得法律对于专利权完整意义上的保护。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人实际能够获得的保护期限一般都少于法定保护期限,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实质审查本身需要的时间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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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及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审查
2024-01-19
为适应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顺应国际规则发展的趋势,进一步简化手续办理、优化审查流程,对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一部分第二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和第三部分“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审查”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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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手续和事务处理
2024-01-19
为适应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进一步简化专利申请手续,优化审查流程,本次对《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审查指南)有关专利申请手续和事务处理部分进行了全面修改。此次修改充分考虑了新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在事务处理方面为创新主体提供更为便利化的措施,对相关费用进行减免,减轻当事人负担,同时也对一些规定作出了细化和进一步说明,力图提高专利申请手续办理的便利性,进一步提升审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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